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商业用房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一、招租条件
河南大学(招租人)拟对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以公开招租方式选择申请人,现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此次招租活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商业用房招租项目。
2.项目招租内容:
河南大学郑州龙子湖校区至善步行街(东)19 间房屋出租,总面积为 1256.84 平方米;具体见表,房屋实际状况以现场情况为准。
3.租赁年限及租金支付:
租赁期限为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申请人需缴纳全年房租。装修过渡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免交租金。
4.经营要求:
4.1本次招标的所有经营服务项目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必须遵循价格不高于周边高校及商业区的原则。
4.2申请人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商品,以及无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的商品:不得销售电磁炉、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不得进行有明火
及产生油烟污染的生食加工;不得经营网吧、KTV 等娱乐性项目。
4.3所有房间在营业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做到亮证经营。
4.4本次招租的房屋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由申请人承担。
4.5招租人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6装修时不得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破坏,门头装修风格须与校区整体风格保持一致,水电线路改造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4.7商业用房水电费按照商业水电费标准计取,冷暖空调费用按照学校相关合同规定执行。
4.8经营期间,申请人不得对经营权进行转租,但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招商。
4.9申请人招商商户拟经营类型和店铺名称须经招租人审核,招商业务范围不能包含现有经营类型(现有商户扩大经营除外),即超市、打印店、理发店、药店、通讯营业厅、快递驿站、便利店。
4.10成交单位为承租房屋商业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督促各租户做好安全工作。
5.商业房分布(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房屋实际状况以现场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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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楼层 |
面积(㎡) |
年租金(元) |
年租金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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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101号 |
1 |
43.92 |
28500 |
75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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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102号 |
1 |
45.58 |
2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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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104号 |
1 |
53.35 |
3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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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109号 |
1 |
120.83 |
7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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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111号 |
1 |
95.75 |
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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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112号 |
1 |
68.04 |
4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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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113号 |
1 |
153.68 |
9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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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114号 |
1 |
110.78 |
7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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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115号 |
1 |
152.8 |
9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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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116号 |
1 |
67.67 |
4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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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201号 |
2 |
20.78 |
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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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202号 |
2 |
31.32 |
1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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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203号 |
2 |
33.14 |
1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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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204号 |
2 |
39 .44 |
1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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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205号 |
2 |
57.81 |
2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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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206号 |
2 |
59.84 |
2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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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207号 |
2 |
37.2 |
1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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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208号 |
2 |
29.34 |
1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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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步行街(东) 209号 |
2 |
35.57 |
17300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房屋租赁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类似房屋出租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2.2如申请人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以下任意一种皆可:①按实际提供或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②提供基本
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注: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申请人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其他组织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
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注:税收证明材料主要指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相关凭证(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任意一种凭证均可)。
4.2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日期以申请人所提供证明材料凭证上标注的所属日期为准。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①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开始前对所有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申请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招租文件出售信息:
1.招租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2月 19日~ 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方式: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邮箱(hnyuxin008@163.com)即可,(发送完邮件后须联系0371-23399367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报名材料+联系人电话”,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电子招租文件回复至申请人邮箱,请各申请人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
六、发布媒介
本招租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租人:河南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371-23620929
地 址:开封市河南大学金明校区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娟 、任飞
电 话:0371-23399367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