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22号院,明伦校区仁和公寓商业用房招租-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5   浏览次数:

河南大学22号院,明伦校区仁和公寓商业用房招租-公开招租公告

一、招租条件 

河南大学(招租人)拟对河南大学22号院,明伦校区仁和公寓商业用房招租以公开招租方式选择承租人,现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此次招租活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承租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租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大学22号院,明伦校区仁和公寓商业用房招租

2.2项目编号:HENU2026FWZZ00028(JZ)

2.3招标方式:公开招租

2.4项目招租内容:拟出租河南大学22号院,明伦校区仁和公寓商业用房,房屋实际状况以现场情况为准。

2.5租赁年限及租金支付:租赁期限限定为三年,合同签订后15日内缴纳首年房租,装修过渡期为3个月,过渡期内免交租金。

2.6经营要求:

1.本次招标的所有经营服务项目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必须遵循价格不高于周边高校及商业区的原则。

2.承租人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商品和无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的商品;本项目涉及河南大学仁和学生公寓院内外、22号院、金明校区商业用房所有标段营业房

禁止经营重餐饮项目及产生油烟污染的生食加工。

3.承租人营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做到亮证经营,证照负责人(或法人)必须与中标人和租赁合同签订人一致。

4.承租人不得对房屋进行转租,若放弃经营,需将经营权交还给学校。

5.本次招租的房屋目前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6.招租人不再组织现场踏勘,承租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责任。

7.装修时不能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破坏,门头装修风格须与校区整体风格一致。

8.商业用房水电费按照商业水电费计取。

9.所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商业园区经营项目规划选择。

10.仁和学生公寓内外招租要求:9—11标段可经营生鲜百货超市、药店、美容美发店、兴趣爱好辅导班、通信服务、快餐速食店等(禁止使用液化天然气)。公寓内仅12标段可作为健身房项目使用;13标段

不得从事产生油烟污染超标、噪声污染等影响师生学习、生活的经营项目;15标段若招租人与开封市华源实业有限公司续签合同,则本合同顺延至2028年8月31日;公寓内禁止经营超市、洗衣等相关业务。

2.7标段划分及最低限价: 

标段号

房间位置

层数

面积(㎡)

单价 (元/㎡/月)

年租金

(元/年)

1

22号院8号

1

155.65

32

59770

2

22号院13号

1

105.75

32

40608

3

22号院14号

1

98.35

32

37766

4

22号院21号

1

105.78

32

40620

5

22号院22号

1

98.36

32

37770

6

22号院35-37号

1

287.29

32

110320

7

22号院52号

1

184.75

32

70944

8

22号院54-56号

1

203.25

35

85365

9

仁和学生公寓西门外11号

1

61

30

29160

10

仁和学生公寓西门外10号

1

34.8

30

12528

11

仁和学生公寓西门外8号

1

21.43

40

10286

12

仁和公寓院内25号

1

150

35

63000

13

仁和学生公寓院内

1

153.78

66

121794

14

仁和学生公寓北门外7-15号

1

243

10

29160

15

金明校区华源自习室

3层

258.09

10

31000

三、承租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自然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1)承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2)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银行账户存款证明(账户金额不得少于招租合计一年的租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注:承租人如为自然人,其本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招租。(提供书面声明)

4.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租人,拒绝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注: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税收主体”查询企业

或个人;招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参与承租资格。

2参与招租的法人或自然人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报名及招租文件获取

1.报名及招租文件获取时间:202608 06日~ 20260814日上午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报名,需发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即可)、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无需提供)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邮箱

hnyuxin008@163.com)即可(发送完邮件后须联系0371-23399367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报名材料+联系人电话”,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电子招租文件回复至承租人邮箱,请各承租人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招租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招租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5.在承租河南大学出租营业房期间未诚信履约、存在违约行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不得报名参与本次招租活动;在以往合作中被列入禁止参加河南大学各类招租活动名单中的法人或自然人,

不得报名参与本次招租活动。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0817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曾宪梓楼一楼招标采购服务大厅

报价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0817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曾宪梓楼一楼招标采购服务大厅

七、评定原则

1.为保证报价的合理性、有效性,请各承租人按时参加并递交报价文件,逾期未递交报价文件者,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2.承租人报价若低于所设最低限价,其报价无效,不再参与下阶段评审;

3.经评审小组评审,实质性响应招租文件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承租人,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租公告同时在《河南大学招标与采购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七个工作日。

九、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租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

2.扰乱招租秩序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参加此次招租活动资格。

3.本次招租活动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招租人信息

招租人:河南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

话:0371-23620929  

址:开封市河南大学金明校区   

招租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娟、任飞

电话: 0371-23399367

联系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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